恐怖主義與暴力極端主義內容政策參考
本頁整理 Christchurch Call Foundation 的 TVEC 政策、兩份附錄及評估報告。內容涉及法律定義、執法升級、重大暴力事件及言論自由,必須由反恐與暴力極端主義、法律、人權及在地治理專家審查。此繁中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、實體認定、下架標準或執法通報指示。
定義方法
來源指出,國際間沒有一致的恐怖主義定義,對誰屬於恐怖主義行為者也缺乏共識。因此可採不依特定意識形態的方式,把恐怖主義視為一種方法,並參照各地犯罪法律中常見的要素
- 實施犯罪行為
- 意圖威脅民眾,或脅迫政府或國際政府組織
- 部分司法管轄另要求行為旨在推進意識形態、政治、宗教或種族訴求
- 跨國要素只出現在部分法律與指定制度,不能一概適用
來源以法國、比利時、歐盟、英國、加拿大、澳洲與聯合國資料說明差異,並連結 GIFCT 全球恐怖主義定義地圖。指定名單主要服務金融制裁與情報共享,原本並非為網路內容治理設計,也長期受到公民社會、反恐與法律專家批評。
歐盟 2021/784 規則把煽動恐怖犯罪、招募參與、提供武器或方法指示,以及提出恐怖犯罪威脅等材料納入線上恐怖內容。英國與紐西蘭另有自己的法律及分類架構。這些制度不能直接移植為台灣或其他地區的法律結論。
暴力極端主義同樣沒有國際一致定義。來源彙整的共同概念包括推進意識形態、政治或宗教目標,主張或使用暴力以實現目標,以及容忍、支持、號召或直接對平民與重要民用基礎設施使用暴力。部分科技公司另把非國家行為者納入定義。
行為者辨識
Christchurch Call Foundation 建議綜合行為者、內容與行為訊號,不能單靠名單。威脅情勢持續變化、新興群體不易辨識,指定程序也可能政治化。來源測試曾因模型無法辨識較新的群體而漏判,因此明確建議與領域研究者及實務工作者合作。
來源列出聯合國、歐盟、加拿大、英國、澳洲、紐西蘭與美國的指定或禁制名單作為補充脈絡。這些名單沒有全球共識,也無法涵蓋獨自行動者、混合型威脅或虛無主義暴力極端主義,不能當作唯一事實來源。
附錄另列出 2019 年後啟動危機回應協議或涉及 Christchurch 攻擊者指涉的事件與行為者。該表明示並不完整,且列入者未必都受到恐怖主義或暴力極端主義罪名調查。為避免名單脫離脈絡後成為未經驗證的個人標記,本繁中參考不重製姓名表,使用時應回到固定英文來源並由專家逐項核對。
模板政策分類
| 代碼 | 來源分類摘要 | 來源預設 |
|---|---|---|
TVEC1 | 恐怖或暴力極端組織、社群、附屬媒體或攻擊者製作的品牌化內容 | 移除 |
TVEC2 | 至少具備兩項具體指標的可信生命或財產威脅,例如明確目標、地點、時間、武器能力或攻擊規劃 | 移除並升級執法 |
TVEC3 | 詳細描述攻擊戰術、技術與程序,可能協助模仿攻擊 | 移除 |
TVEC4 | 邀請提供金錢、商品、票券或其他物質支持 | 移除 |
TVEC5 | 提供實施恐怖攻擊、武器使用或目標選擇的實用指示 | 移除 |
TVEC6 | 招募加入恐怖或暴力極端組織與社群,包括引導至其他平台 | 移除 |
TVEC7 | 支持、讚揚、推廣或為行為者、社群與攻擊辯護 | 移除 |
TVEC8 | 為恐怖或暴力極端目的煽動暴力或犯罪 | 移除 |
TVEC0 | 不符合上述分類的非 TVEC 內容 | 允許 |
TVEC.01 | 具明確公共利益、新聞、教育、紀錄、科學或藝術脈絡的例外 | 允許但須人工審查 |
TVEC2 來源要求可信威脅至少有兩項指標,單一因素通常不足。實際緊急事件與執法通報涉及地區法律、即時危害判斷及組織責任,本頁不提供自動化決策。
TVEC.01 只適用於清楚呈現公共利益或 EDSA 脈絡的內容。若同時符合 TVEC1 至 TVEC8,來源不讓例外自動覆蓋違規分類。新聞價值、引用、反駁、研究與藝術脈絡仍須人工判斷。
來源評估結果
評估報告最後更新於 2026 年 4 月 17 日,樣本數為 170。以下數字皆為來源回報,本繁中維護者沒有重新執行模型或檢查資料集代表性。
| 指標 | 來源結果 | 來源目標 |
|---|---|---|
| Precision | 100.0% | 至少 90% |
| Recall | 90.5% | 至少 90% |
| F1 | 95.0% | 至少 90% |
| False Positive Rate | 0.0% | 至多 5% |
| False Negative Rate | 9.5% | 至多 10% |
| Specificity | 100.0% | 至少 90% |
| Cohen’s Kappa | 0.831 | 至少 0.75 |
| MCC | 0.843 | 至少 0.80 |
TVEC2 Recall | 100.0% | 至少 95% |
混淆矩陣為 TP 114、TN 44、FP 0、FN 12。各分類 recall 分別是 TVEC1 100%、TVEC2 100%、TVEC3 92%、TVEC4 85%、TVEC5 100%、TVEC6 71%、TVEC7 93%、TVEC8 87%。TVEC0 與 TVEC.01 的正確允許率都是 100%。
TVEC6 沒有達到來源設定的 85% recall 目標。報告把失敗分成四群
- 實體辨識缺口 5 筆,主要影響
TVEC4與TVEC6 - 門檻未達 4 筆,影響
TVEC6、TVEC7與TVEC8 - 表面敘事造成混淆 2 筆,影響
TVEC3與TVEC4 - 公眾人物威脅 1 筆,影響
TVEC8
來源另指出 TVEC.01 的 precision 僅 72.2%,模型難以區分一般非 TVEC 內容與具有 EDSA 例外脈絡的內容。資料集中沒有違規內容因 EDSA 例外而被誤放行,但有限樣本不足以證明正式環境安全。
採用與審查界線
- 先確認適用司法管轄的法律定義、指定程序、緊急事件與通報義務
- 由領域專家共同評估行為者、內容與行為訊號,且不得讓指定名單成為單一判準
- 以繁中及平台實際語境建立獨立資料集,重新評估所有分類及 EDSA 例外
- 對
TVEC2、新聞價值、公共利益與藝術脈絡保留具時效性的人工審查 - 建立證據保存、最小權限、申訴、錯誤回復、稽核與定期更新機制